李慕嘉为什么收那10万分手费,10万还是分三年付清

发布时间:2023-08-30 14:52:10 来源:96845 编 辑:9万精品
《一路朝阳》原著中,黎光有家室给了李慕嘉十万分手费还分三年付款,黎光离开后,也不跟李慕嘉联系了。她心里越想越委屈,就发短信旁敲侧击问黎光补偿青春损失费,后来黎光派了律师过来处理,李慕嘉也没辙,只好同意给10万分手费分三年付清,并且签了一堆文件完事。你对比下小丁,人家是一次性给了10万,而大佬黎光竟然那么抠,实在不是电视剧里描绘的那么美好,更接近真实。黎光只是馋李慕嘉的身子,不可能娶她的。

 
二人彻底拜拜后,李慕嘉陷入了一段自我怀疑期,她马上就30了,除了那些所谓光鲜亮丽的体验完,一无所有,田蓉已经买了好几套房子了,而她错过了买房机会,浪费了大好青春,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的工作还在,还升职为行政主管,待遇也提高了不少。



机缘巧合,在参加高畅(陈青老公)组织的创新创业大会上,李遇到了第三个男人蔺达。蔺达小李慕嘉八岁,是SaaS创业新贵,李慕嘉被蔺的青春活力吸引,二人在酒会后就发生了关系,李很享受蔺的肉体,跟他在一起很开心。然后,二人浓情蜜意,但李把握不住蔺,蔺就是花花公子那种,他身边从不缺女人,泡妞只是为了让他公司更加有活力。



在蔺的忽悠下,李鬼使神差的答应辞职去做蔺公司的cmo,累死累活,远没有外资律所舒服,但李却乐在其中。后来,蔺的公司由于缺乏投资,只好破产,而李则没有选择跳槽,而是选择与蔺一起承担这些。看得出来,李真的很爱蔺达,而蔺也答应要娶李慕嘉为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