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权登记机构是什么部门,在哪个部门登记?

发布时间:2022-05-13 09:28:48 来源:未知 编 辑:9万精品
去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中,新设立了一种权利——居住权,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。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。居住权设立后,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,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,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,居住权也不受影响。据了解,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。法律专家表示,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,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。例如,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,再把名下房屋出售,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,实现以房养老。 

居住权就是在别人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上设立,有权在居住期限内居住,不受买卖或遗嘱的限制,只要你办理登记居住权,无论房子谁的或者将来是谁的都无权将你赶走。就是房子无论现在是不是你的或者卖给你认不认识的人都无所谓,只要你办理居住权,你就可以一直住下去,直到你的居住证到期,提醒购房者以后买房一定要事前查询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

根据律师的说法,设立居住权首先要签订书面合同,其次要到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备案,二者缺一不可,居住权方可生效。通过律师的说法来看,是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,但是根据银川的情况来看,是到“户籍派出所办理”。目前该政策刚刚实施,各地详细细则很快出台,大家随时关注。

想要办理居住权登记的,请去当地这2个相关部门问一下即可。